登记托管申请表单 |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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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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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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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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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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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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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托管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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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愿意遵守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企业股权托管登记的具体规定。
申请单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初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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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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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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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 门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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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权 托 管 登 记 须 知
1、企业办理股权托管时应提交:企业章程有效复印件或持股会章程、托管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批准企业改制的文件(附改制方案)、法人股东情况表或个人股东情况表。
2、股东情况表应包括以下内容:股东名称、证件号码、股份类别、每股面值、股东住址、联系电话、持股数额、已缴股款,并加盖公章。
3.、市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资料后,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托管条件的,应予退回;资料有欠缺的,由企业限期补正后再行审查;符合托管条件的,给予办理托管手续。
4、企业申请股权托管经初步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托管费缴纳手续,具体收费按照市物价局规定标准执行。
5、企业经办人将经财务部盖章的缴款单交至中心托管处。
6、托管处应根据企业提供的股东情况表制作股权证。
7、企业应派持有授权书的专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
8、因企业所提供资料出现的错误而造成股东利益受损的,由企业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9、股东在接到股权证后应及时校对,出现错误时应通知单位指定联系人同产权交易中心托管处联系。
10、股东的股权发生变动、变更应及时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1、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可应企业或股东要求,提供用于咨询、质押等用途的股权证明材料。
12、股东遗失股权证时应及时到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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