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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让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名称

丰田、大众、日产、比亚迪、现代、起亚等43部车辆分开转让

二、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点击打开)

转让底价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保证金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拟公告期限

    10   个工作日

标的所在地

厦门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是否涉及优先权

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已经内部决议通过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转让价款

费用承担情况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的过户手续费及税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发票由受让方提供,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车辆交付之前的违章、过桥费、保险费由卖方承担,车辆交付之后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其他披露事项

信息公告发布人:转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