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被依法授权代行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利用国有资源、政府投资,或凭借国家赋予的职能和信 誉,拥有或掌握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资源,包括自然生态资源、 人文资源以及相关延伸资源。
1、国有经营性开发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海域、滩涂、岛屿、森林、地热、矿产等)的开发权、经营权、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2、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以及市政等公用事业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或专营权及3、其他相关权利;
依附于市政公用设施所从事的经宫项目,包括户外广告、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点、流动经营点、公交线路及出租车等经营权、设置权、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4、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衍生的冠名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5、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以及依附于其上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公共资源的开发权、经营权、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6、政府或社会公共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7、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的转让处置权、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8、利用政府赋予的职权形成的公共资源如缉私罚没公物以及其他的公特委托处置权等;
9、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
::::::厦 门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裙楼3楼 联系传真:86-592-5397688
联系电话:86-592-5397679 5397687 5397685 域名:
http://www.xemas.com.cn
邮政编码:361012 电子邮件:
cqjydj@126.com
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序号:
闽ICP备0502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