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试 行)

  一、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业人员应当恪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二、中心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精简、高效的办事原则,为申办各方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三、中心从业人员应认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注重思想品德的建设和职业修养的培养。
  四、中心从业人员应当敬业勤业,学习、掌握执业所需的法律、经济等知识,提高综合服务技能。
  五、中心从业人员应廉洁自律,珍惜职业声誉,不得在工作过程中私自收受可能影响正常执业的礼金及物品。
  六、中心从业人员应对国有资产竞买人提供均等的、对称的信息服务,不得故意误导、隐瞒或夸大所披露的信息事项。
  七、中心从业人员应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申办各方的商业秘密。
  八、中心从业人员如与申办各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在该事项办理过程中主动申请回避。
  九、中心从业人员对申办各方人员应热情接待、真情服务,不得对所经办事项推诿扯皮。
  十、中心从业人员对申办各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齐全。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好的要告知办事时限。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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